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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药监局通报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

2017-12-17 12:01: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2017年12月15日消息,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3家持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1家2016年未能换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飞行检查采取“双随机原则”,检查评估化妆品生产企业是否规范组织生产。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北京罗兰化妆品厂。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严重缺陷4项,具体是:1.实验室未具备相应的检验仪器设备;2.生产工艺流程不合理;3.个别设备未按规定及时校验;4.未建立完善的产品批生产记录,未能合理计算物料平衡,不能确保不同批次的产品能够得到有效识别。

二、北京市亚美日化厂。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严重缺陷1项,具体是:原辅料标示不规范。

三、北京化大化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严重缺陷项。

四、北京神州油橄榄技术开发公司。该企业2016年未能换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检查核实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见到生产设备等,企业称已转型做研究和技术支持。

据通告,对存在严重缺陷项的两家企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已要求区局责令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要求限期整改和组织现场复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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