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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曝光2017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17-12-01 13:17: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今年以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广告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全市广告市场秩序取得明显好转。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368件,罚没款697.2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广告监管执法工作,宣传教育广告消费者,有力震慑广告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日前,市市场监管委选取了案件已办结、罚没款已上缴入库、已超过诉讼期限的10个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期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引以为戒、严格自律,并引导消费者加以甄别防范、依法监督。

  10个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如下:

  一、“天津市麦迪格眼视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天津市麦迪格眼视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其麦迪格(天津)眼视光中心摆放的宣传手册含有“产品技术最先进”等用语。经查,当事人将题为:“了解近视眼,科学治近视”的宣传手册出示给进店咨询的顾客,供顾客参考了解。在该宣传手册宣传篇中突出使用了“产品技术最先进、配验经验最丰富、矫治效果最理想、服务系统最完善、规模实力最雄厚”等用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万元。

  二、“天津三嘉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天津三嘉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立户外广告,广告内容为项目图片及文字“阅尽天津墅还属红山壹号院,东部片区最具价值别墅,326-504平荣耀加推”。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45万元。

  三、“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官网发布其生产的经络综合治疗仪广告。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未经广告审查机关的医疗器械广告内容审查,自行在其官网“家庭养生护理品”页面发布“经络综合治疗仪”广告,其行为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30万元。

  四、“天津博爱医院”违法广告案

  天津博爱医院发放带有“开发区公认最好的男科医院”广告语的宣传册。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20万元。

  五、“天津百恩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天津百恩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百恩堂牌古方水、汉方液、民方油等化妆品,在天猫商城开设的百恩堂旗舰店网页宣传及随货附带的“患者必读”等文本内容。经查,当事人利用网站和“患者必读”发布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用语等内容的化妆品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15万元。

  六、“天津铸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广告案

  天津铸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其门户网站对“昇生源牌鹰嘴纳豆”及“益民康爱灸养元仪”产品进行宣传。经查,当事人发布的广告中含有“昇生源牌鹰嘴纳豆具有溶解血栓、调节血压、改善血脂、有利降糖四大功效及拮抗氧化、强壮骨骼、辅助消化、滋养大脑、增强免疫五大机能等内容”,以及“首家推出艾灸+负离子、首家推出艾灸+远红外、市面上唯一一款带转轴并且不漏线的艾灸仪器、辨证施治适用范围广泛的优势”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15万元。

  七、“天津市启东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天津市启东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其网站“金象网”上销售的保健食品“福施福胶囊”的宣传内容中显示该保健食品能“预防宝宝缺陷、预防宝宝神经管缺陷、预防孕妇贫血”。经查,当事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7万元。

  八、“天津公满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天津公满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优胜教育”教育培训广告。经查,其发布的广告中含有“优胜百天,冲刺100分,一天提一分,冲刺中高考……1对1金牌押题名师全日制辅导+教研院10年砺剑研发,就是让你上名校。”、“……结合历年中高考真题进行精准训练,高效学习,确保高分考入理想学校。”等内容,涉嫌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万元。

  九、“天津市鹏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静海分公司”违法广告案

  天津市鹏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静海分公司在广汽传祺4S店及其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店面宣传信息。经查,当事人虚构了含有国家领导人之间交谈场面及故事情节的广告内容,用以提升当事人公司形象、推销所售传祺汽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万元。

  十、“陕西中医药学院制药厂”违法广告案

  陕西中医药学院制药厂在媒体发布的“万镒堂大风丸”药品广告。经查,广告内容出现“使用3—5天有效成分开始作用于受损神经处……”等表示功效断言的违法广告用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媒体处罚10万元,并将涉案广告主移送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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