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医疗器械等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通知称,为加强医疗器械等产品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3〕45号)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有关医疗器械等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医疗器械“祖医堂火龙通络灸热磁疗贴”(鄂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61531)“福寿堂鱼油天然维生素软胶囊”在全区范围内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二、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立即通知本辖区内涉及经营上述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经营企业停止销售活动,并加大对违法广告涉及医疗器械等产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三、对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如要恢复产品销售,必须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连续3天在原发布违法广告媒体的相同版面相同时间发布“违法广告更正声明”,并符合《通知》(国食药监稽〔2013〕45号)的相关规定,然后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恢复销售的申请,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是否解除暂停销售措施的决定。
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品种目录
序号 | 产品类别 |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 | 产品批准文号 | 产品名称 | 媒体名称 | 违法原因 |
1 | 医疗器械 | 武汉李济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鄂食药监械(准传vcc)字2014第2261531 | 祖医堂火龙通络灸热磁疗贴 | 睛彩哈萨克购物频道 | 宣称治疗功效 |
2 | 其它 | / | / | 福寿堂鱼油天然维生素软胶囊 | 新疆汉语综艺频道 | 宣称治疗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