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通告称,济南共好医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收证日期 |
1 | SD01-Aa-20150357 | 济南共好医药有限公司 | 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开发区14号 | 2017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