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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食药监局推行零售药店“多证合一”网上并联审批

2017-10-14 22:53: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当前,沈阳市零售药店普遍存在同时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情况,开办零售药店至少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共4项许可(备案),办完上述证件法定时限达80个工作日。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沈阳市食药监局积极探索推进零售药店“多证合一”改革。今年10月1日起,沈阳市在辽宁省率先推行“多证合一”网上并联许可审批模式。新审批系统将原来的按许可申报模式优化为以企业为主体申报模式,零售药店网上登录沈阳市食药监局审批平台后进入“药品经营企业”模块,可独立或联合完成《药品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审批事项。对于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的零售药店,在其办理药品经营许可时实行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审查、一次性现场检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统一发放经营许可(备案),比法定审批时限缩短82%,极大地提升了服务效能。

10月9日,国庆节后上班第一天,沈阳市食药监局一次性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变更了57家门店的企业名称,实现当天申报、当天审批、当天获证,原来需要15天完成,现在1天办结,为国企并购、医保变更赢得了宝贵时间,为企业避免了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据统计,新系统运行以来,沈阳市食药监局共受理许可申请124件,已办结59件。特别是,施行网上电子许可证书,零售药店在许可申请获批后,足不出户即可自行上网下载、打印许可证书,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最多跑一次”。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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