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17年8月29日发布《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 2017年第4号)》,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佛山市海正药业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 主要不符合 GSP的事实 | 责令整改日期 | 备注 |
1 | 佛山市海正药业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690918证书编号: A-GD-14-1168注册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顺峰居委会农场果园街11巷5号 | 2017年8月9日,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 个别不合格药品未经质量管理部门确认。 2. 养护人员未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检查、调控。 3.个别委托运输记录内容不齐全。 | 2017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