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对蓟州区经营企业食品抽检的检测报告,涉及蓟州区1家食品经营主体。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蓟县德明副食百货商店经营的340克/袋100%水磨纯豆糕。
(一)经检验,该商店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6月15日、规格型号为340克/袋、生产厂家为唐山市丰润区鑫宫皇园食品厂的100%水磨纯豆糕,经抽样检验,苯甲酸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标准要求。
(二)蓟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8月14日对蓟县德明副食百货商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该商店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的产品。现场查明,该商店于2017年6月26日购进上述批次100%水磨纯豆糕1件(10袋/件),除其中6袋被抽样机构抽取作样品外,剩余4袋被该商店人员自行食用,未售出。通过该商店提供给执法人员的进货票据,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2017年8月18日确定上述批次100%水磨纯豆糕的供货单位是天津市蓟县腾达旺副食店,现查明,天津市蓟县腾达旺副食店于2017年6月20日从唐山市丰润区鑫宫皇园食品厂购进上述批次100%水磨纯豆糕10件(10袋/件),全部售出,在天津市蓟县腾达旺副食店经营场所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100%水磨纯豆糕。
(三)天津市蓟县腾达旺副食店已于8月18日发布召回通知,召回已售出的上述批次100%水磨纯豆糕。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