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通告称,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化州市平定康仁药店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市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该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主要不符合 GSP的事实 | 责令整改日期 |
1 | 化州市平定康仁药店 | 许可证号: 粤DB6687575 证书编号: C-GD-16-MM-1244 注册地址:化州市平定镇东风车开发小区谢发兴首层 | 2017年8月15日,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未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和调控。 2、拆零销售的药品没有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 3、企业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 | 2017年8月15日 |
2 | 化州市那务镇幸昌药店 | 许可证号: 粤DB6680552 证书编号: C-GD-16-MM-1354 注册地址:化州市那务镇教育路15号
| 2017年8月16日,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未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和调控。 2、拆零销售的药品没有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 3、企业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 4、部分拆零药品未按规定做好拆零销售记录。 | 2017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