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7年第79期)》,通报对广州市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的飞行检查情况。
据通报,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等情况,抽查了舒缓保湿按摩膏(批号20170320)、亮肤保湿养颜软膜粉(批号20161108)、玫瑰保湿爽肤水(批号20170221)、亮肤补水按摩膏(批号20170104)和液态超声完美组合(批号20161005)等五款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及产品可追溯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上述抽查的五款化妆品均未备案;未按照真实生产情况进行记录;产品未进行出厂前检验;留样规模与实际生产规模不相符;产品“亮肤超声精华”标签涉嫌违规标注“液体超声刀”。 已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移交白云区局跟进处理。
广东省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7年第79期)
企业名称 | 广州市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 | ||
生产(经营) 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1740 | ||
检查单位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检查日期 | 2017年8月2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等情况,抽查了舒缓保湿按摩膏(批号20170320)、亮肤保湿养颜软膜粉(批号20161108)、玫瑰保湿爽肤水(批号20170221)、亮肤补水按摩膏(批号20170104)和液态超声完美组合(批号20161005)等五款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及产品可追溯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上述抽查的五款化妆品均未备案; 2.未按照真实生产情况进行记录; 3.产品未进行出厂前检验; 4.留样规模与实际生产规模不相符; 5.产品“亮肤超声精华”标签涉嫌违规标注“液体超声刀”。 | |||
处理措施 | |||
已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移交白云区局跟进处理。 | |||
发布日期 | 2017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