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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药监局对荆州市同心缘纯净水厂发出飞行检查警示函

2017-08-09 16:53: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8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飞行检查警示函称,2017年6月23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荆州市同心缘纯净水厂的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生产过程控制、贮存及交付控制管理等10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生产过程控制、贮存及交付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

(一)制水间有积水。不符合GB 14881中4.2.5.2条款关于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的要求。

(二)洗手、干手设备已坏,风淋门未使用。不符合GB 14881中6.2.1 条款关于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的要求。

(三)无洗涤剂、消毒剂的使用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8.2.1.3条款关于应确保实施清洁消毒制度,如实记录的要求。

(四)无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关于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的要求。

二、采购进货查验管理

(一)未制定并实施原辅料采购、验收等控制要求。不符合GB 14881中7.1条款关于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无进货查验记录,无原辅料、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符合GB 14881中7.2.1条款关于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三)无食品原辅料、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7条款关于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的要求。

(四)生产用水未提供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关于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过程控制

(一)无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要求。

(二)无生产投料、关键控制点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14.1.1.2 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加工过程(包括工艺参数、环境监测等)、产品贮存情况等内容的要求。

(三)制水间及灌装间设备损坏未维修,灌装间墙体及玻璃损坏。不符合GB 14881中6.2.1 条款关于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的要求。

四、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一)无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文本,检验设备已坏,无法满足自检要求,无法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进行检验。不符合GB 14881中9.2 条款关于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的要求。

(二)无原始检验数据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9.3 条款关于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要求。

(三)未开展委托检验,未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符合GB 14881中9.1 条款关于应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检验,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要求。

(四)未建立产品留样制度,未按规定保留样品。不符合GB 14881中9.3条款关于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五、贮存及交付控制

(一)原辅料未离地离墙存放。不符合GB 14881中5.1.8.4条款关于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的要求。

(二)无产品的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和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14.1.1条款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六、销售台账记录

(一)无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记录情况。不符合GB 14881中14.1.1.3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检验合格单、销售日期等内容的要求。

(二)无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及对应的出厂检验记录。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关于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要求。

七、产品追溯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落实

(一)未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不符合GB 14881中14.1.1条款关于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以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二)未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无客户投诉相关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14.1.3条款关于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客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意见、投诉,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应作记录并查找原因,妥善处理的要求。

(三)未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无不安全食品召回的记录及不安全食品处置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11.1条款关于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的要求,及14.1.1.4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发生召回的食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发生召回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方案等内容的要求。

八、从业人员管理

(一)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的培训和考核记录。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要求。

(二)无企业负责人履行岗位职责的记录。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的要求。

九、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无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和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公司未提出异议。该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适时向社会公开该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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