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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夏季游泳场所消费预警信息

2017-08-08 16:37: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徐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获悉,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了夏季游泳场所消费预警信息,整体卫生管理水平较往年有所提高,但是两极分化严重。

据介绍,徐州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自2017年6月中旬开始对徐州市市区31家经营性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水循环设备设施启用情况、水质消毒情况、水质自检及送检情况。

就检查情况而言,徐州市市区游泳场所的整体卫生管理水平较往年有所提高,但是两极分化严重,管理较为规范的游泳场所如苏州高新(徐州)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云泉山庄、徐州市财苑文化体育俱乐部有限公司等单位能做到水循环消毒设备正常运转、能够合理控制游泳池水的消毒剂含量水平,正常启用游泳场所设置的浸脚池、强淋设备,能够较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而部分游泳场所经营者缺少法律意识和游泳场所管理的专业知识,卫生设施设备缺乏,水处理机械化程度较低,游泳场所卫生状况不理想。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均对责任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南京海尔斯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美的城游泳池、徐州市水上运动中心等5家游泳场所未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要求对游泳场所水质进行检测、使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为顾客服务工作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本次专项检查还对31家游泳场所随机采集了64份水样送实验室分析,对采集游泳池水样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浊度、pH等指标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如下: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指标不合格的游泳池主要有泉山区春光游泳馆和南京海尔斯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泉山区春光游泳馆深水区水样细菌总数超标9倍,浅水区水样细菌总数超标13倍;南京海尔斯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深水区水样细菌总数超标55倍,浅水区水样细菌总数超标52倍。游泳池水中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不合格的主要由经营单位对游泳池水消毒不够、消毒药剂投加不均匀、消毒药剂未充分与水接触等原因导致。游泳池水中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超标会加大肠道疾病感染风险。

——尿素指标不合格的游泳池:徐州斯必德体育健身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泉山区春光游泳馆、南京海尔斯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徐州众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银座健身俱乐部、鼓楼区健美丽人先生俱乐部、徐州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州瓯派体育健身管理有限公司、鼓楼区九龙湖水上乐园九家游泳场所尿素超标。其中徐州瓯派体育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游泳池深水区、浅水区水样测得尿素含量分别高达25.7mg/l、25.5mg/l,远远超过国家《游泳场所卫生标准》中规定的3.5Mg/l的限值。游泳池水中尿素超标的主要是经营单位未及时、足量地补充新水,未充分更换游泳池水、未按照规范设置强制冲淋设备等原因导致的。

——游离性余氯指标异常的游泳池:矿大游泳池、徐州市健美丽人先生健身俱乐部绿地分部、三川体育五星级恒温游泳馆徐州碧桂园店、公园巷幼儿园游泳池、云龙游泳馆、徐州众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徐州鑫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七家游泳场所游泳池水消毒剂含量超标,远高于国家规定的0.3-0.5mg/l的限值。徐州市汉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毒剂含量未达标,低于国家卫生标准。游离性余氯指标未达标将不能有效的杀灭、抑制池水中微生物繁殖,有可能导致池水中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超标。游离性余氯指标超标会对人体的呼吸道、皮肤黏膜带来刺激。游泳后眼睛痛涩、口中干涩、皮肤不适等感觉,都可能与泳池水余氯超标有关。

卫生监督部门表示,对于水质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各游泳场所应分析导致水质不合格的原因,积极整改。卫生监督部门将跟踪各水质抽检不合格的游泳场所的整改情况,并进行第二轮水质抽检。

根据本次游泳场所监督检查结果和水质抽检情况,为了广大市民的消费安全,卫生监督部门建议:1、尽可能选择规模较大、设备设施齐全的游泳场所;

2、选择证照齐全、卫生信誉度等级较高的游泳场所。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游泳场所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信誉度等级,消费者尽量选择信誉度等级为A级或B级的游泳场所;

3、关注游泳场所经营单位的游泳池水质自检结果和送检结果。卫生监督部门要求游泳场所经营单位须每日对游泳池水水质进行自检,定期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须向消费者公示;

4、为了您自身以及他人的健康,请严格遵守游泳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不进入公共泳池游泳,并在进入泳池前自觉接受强制冲淋和浸脚池浸脚消毒。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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