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7年第6号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通告称,通化爱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该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
吉林省《药品GMP证书》收回情况
被检查企业名称 | 通化爱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王仁龙 | 企业负责人 | 王仁龙 | |
质量负责人 | 李春燕 | 生产负责人 | 姜世超 | |
质量受权人 | 李春燕 | 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吉20160068 | |
《药品GMP证书》编号 | JL20150040 | 生产地址 | 吉林省集安市工业园区创业路777号 | |
认证范围 |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 |||
收回证书机关 | 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证书收回日期 | 42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