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7月4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攀枝花市金域大药房有限公司,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行为,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监督检查结果判定,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7月24日决定撤销攀枝花市金域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注册 地址 | 撤销 日期 | 违规事实 |
攀枝花市金域大药房有限公司 | C-SC812-1067 | 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726号16号 | 2017年7月24日 | 1. 在药品的储存环节中,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2. 存在销售劣药的行为 3. 未按药品包装标示的温度储存药品 4. 该企业药品与非药品存放在一起 5. 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未集中存放 6. 部分拆零药品未做拆零销售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