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7年第1号GSP限期整改公告。公告称,潮州市天禧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该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该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 许可证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责令整改日期 |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
1 | 粤AA7680970 | A-GD-14-0636 | 潮州市天禧药业有限公司 | 潮州市枫春路对外工业区路口综合楼第二层(东侧) | 2017年7月10日 | 2017年7月6日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不符合GSP的事实:1.企业6楼中药饮片库不合格品区一纸箱中放有茶糟等生活垃圾;2.冷藏药品到货时未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3.企业运输除冷藏的药品外,没有其他药品的运输记录。 |
2 | 粤BA7680404 | B-GD-17-006 | 潮州市康惠医药有限公司 |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文里村侨享路中段花园区8号第四层 | 2017年7月12日 | 2017年7月11日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不符合GSP的事实:1、从事冷藏药品运输人员未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2、验收药品结束后,未加封并标示。3、企业未对出库药品做好运输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