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10类食品添加剂将扩大适用范围 你同意吗?

2017-07-11 16:02:35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1日讯 (记者 吴晓薇)10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关于氮气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称,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的规定,氮气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

拟征求意见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内包括氮气、红曲黄色素、抗坏血酸、可溶性大豆多糖、日落黄、甜菊糖苷、胭脂虫红、胭脂红、胭脂树橙、石蜡等共10项内容,均已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在《征求意见中》,上述品类的使用范围有所扩大,涉及风味发酵乳、罐头、方面米面等食品。

其中,氮气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各类食品,且残留量不需要限定。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风味发酵乳、蛋白饮料和茶、咖啡、植物(类)饮料,最大使用量为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氮气作为作为起泡剂,用于上述品类将改善产品的口感。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需要限定。

而石蜡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允许作为脱模剂用于糖果和焙烤食品的加工工艺,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畜禽脱毛处理工艺。其质量规格应当执行《食品添加剂 石蜡》(GB GB 1886.26-2016)。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