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6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通告广西钦州市吉悦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据通告,2017年6月1日,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桂食药监法〔2015〕1号)和《食品生产飞行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桂食药办食生〔2016〕13号)等相关规定,组织检查组对广西钦州市吉悦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450724012031,生产地址:钦州市钦州湾大道拥军路)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如下:
一、未能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电烤炉、起酥机、醒发箱的实际数量与食品生产许可材料中数量不符;化验室实际布局与食品生产许可材料中生产车间功能图不符;在内包装间进行糕点再加工。
二、未能严格落实过程管理、仓储管理制度。烘烤出炉的面包未及时移入冷却间,存在二次污染风险;二次更衣室的手部消毒器中酒精已用尽,未能及时添加;原料库、包材库、配料间中部分物料未离墙放置。
三、未能严格落实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出厂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的标准要求未及时更新;检验原始记录上干燥失重数据记录有误;部分产品未及时进行产品留样。
四、其他问题。“榴莲芝士蛋糕”标签配料表中部分配料未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部分产品标签配料表中“饮用水白砂糖”用词不规范;生产过程中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的投料使用记录不完善。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广西钦州市吉悦食品有限公司和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广西钦州市吉悦食品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