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第一季度,潍坊市餐饮环节开展省级监督抽检119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5批次,针对不合格产品,潍坊市食药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组织县级局依法进行了查处。目前,5批次不合格产品全部完成处置。
序号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生产加工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处理情况 |
1 | 昌乐县甜塘湾私房菜馆 |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新昌路泰和世家3号楼1号商铺 | 韭菜 | 2017/2/14 (购进日期) | 毒死蜱 | 罚款5000元 |
2 | 潍坊盛宏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 青州市尧王山西路与衡王府路路口东南角 | 海米 | 2017/2/3 (购进日期) | 二氧化硫 | 罚款10000元 |
3 | 寿光市京都酒店有限公司 | 寿光市圣城街日报社西200米 | 海米 | 2017/1/12 (购进日期) | 二氧化硫 | 罚没款10048元 |
4 | 潍坊怡海园餐饮有限公司 | 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以南华都超市 | 海米 | 2017/1/15 (购进日期) | 二氧化硫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免于处罚 |
5 | 潍坊万达广场有限公司万达铂尔曼酒店 | 潍坊市奎文区福寿东街6636号1号楼 | 海米 | 2017/1/19 (购进日期) | 二氧化硫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免于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