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5月15日发布《2017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四)》,公开183起行政处罚信息。
2017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四)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高食药监食罚[2017]B-01 | 张晓霞加工销售不合格散装白酒案 | 张晓霞 |
| 张晓霞 | 加工销售不合格散装白酒案 |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2.10 |
2 | 高食药监食罚[2017]A-01 | 杜鹏经营假酒案 | 杜鹏 |
| 杜鹏 | 经营假酒 | 《中华人民共和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第五十条的规定 | 自动履行2017.2.17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2.17 |
3 | 高食药监食罚[2017]A-02 | 方艳经营未经检疫的肉类案 | 方艳 |
| 方艳 | 经营未经检疫的肉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一百二十三条 | 自动履行2017.03.20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0 |
4 | 高食药监食罚[2017]C-01 | 李英加工销售不合格散装白酒案 | 李英 |
| 李英 | 加工销售不合格散装白酒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 自动履行2017.2.23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2.23 |
5 | 高食药监食罚[2017]C-02 | 李时望加工销售不合格散装白酒案 | 李时望 |
| 李时望 | 加工销售不合格散装白酒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一)项,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7.3.17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17 |
6 | 高食药监食罚[2017]C-03 | 加工销售不合格散装白酒案 | 胡细平 |
| 胡细平 | 加工销售不合格散装白酒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一)项,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7.3.28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8 |
7 | 高食药监食罚[2017]C-04 | 李彩霞加工销售不合格散装白酒案 | 李彩霞 |
| 李彩霞 | 加工销售不合格散装白酒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一)项,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7.3.07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07 |
8 | 高食药监食罚[2017]F-03 | 余利民加工销售不合格散装白酒案 | 余利民 |
| 余利民 | 加工销售不合格散装白酒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一)项,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7.2.23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2.23 |
9 | 高食药监食罚[2017]A-04 | 唐良成经营未经检疫的肉类 | 唐良成 |
| 唐良成 | 经营未经检疫的肉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八项、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动履行2017.3.30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31 |
10 | 高食药监食罚[2017]A-05 | 黄志成经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冷冻鸡脚案 | 黄志成 |
| 黄志成 | 经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冷冻鸡脚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 | 自动履行2017.3.10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10 |
11 | 高食药监食罚[2017]A-07 | 南充市高坪区申花椒便民超市经营未经检疫的肉类食品案 | 南充市高坪区申花椒便民超市 |
| 南充市高坪区申花椒便民超市 | 经营未经检疫的肉类食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五十三条第二款、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 | 自动履行2017.3.9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09 |
12 | 高食药监食罚[2017]E-02 | 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佳源超市经营过期食品案 | 佳源超市 |
| 佳源超市 | 经营过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动履行2017.3.30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30 |
13 | 高食药监食罚[2017]C-07 | 陈文付销售不合格的散装白酒案 | 陈文付 |
| 陈文付 | 销售不合格的散装白酒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7.3.06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06 |
14 | 高食药监药罚[2017]F-04 | 南充康贝大药房连锁高坪第257加盟店 | 南充康贝大药房连锁高坪第257加盟店 |
| 南充康贝大药房连锁高坪第257加盟店 | 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七十八条 | 自动履行2017.3.20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0 |
15 | 高食药监食罚[2017]A-08 | 四川食为天粮油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日期大米案 | 四川食为天粮油有限公司 |
| 四川食为天粮油有限公司 | 生产标注虚假日期大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十项、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动履行2017.4.5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4.5 |
16 | 高食药监食罚[2017]C-10 | 南充市高坪区何记粉馆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案 | 南充市高坪区何记粉馆 |
| 南充市高坪区何记粉馆 |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 |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四十一条 | 自动履行2017.4.5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4.5 |
17 | 高食药监食罚[2017]E-03 | 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美好超市经营过期食品案 | 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美好超市 |
| 谭茂华 | 经营过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动履行2017.3.30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30 |
18 | (南高)食当行罚[2017]060号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柏林清 |
| 柏林清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6条第1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8条 | 自动履行2017.3.22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2 |
19 | 南高食药监当罚【2017】D-014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陈家好 |
| 陈家好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6条第1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8条 | 自动履行2017.3.21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1 |
20 | 南高食监当罚【2017】D-015 | 从业人员无健康证 | 邓金霞 |
| 邓金霞 | 从业人员无健康证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5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 | 自动履行2017.4.13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4.13 |
21 | 南高食药监当罚2017071号 | 未查验供货商资质 | 屈琼华 |
| 屈琼华 | 未查验供货商资质 | 警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1款、依据126条第一款第(三)项处罚 | 自动履行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4.7 |
22 | 南高食药监当罚2017072号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杨佩 |
| 杨佩 | 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警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6条第1款、依据78条处罚 | 自动履行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4.10 |
23 | 南高食药监当罚2017095号 | 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 | 易文君 |
| 易文君 | 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 | 罚款900.00元、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第1款、依据38条处罚 | 自动履行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4.12 |
24 | 南高食药监当罚2017096号 | 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 | 杨佩 |
| 杨佩 | 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 | 罚款900.00元、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第1款、依据38条处罚 | 自动履行 | 高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4.11 |
25 | (嘉)食药 行罚〔2017〕26号 | 张家林销售过期食品 | 张家林 |
| 张家林 | 销售过期食品 | 没收过期食品,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自动履行 | 嘉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0 |
26 | (嘉)食药 行罚〔2017〕41号 | 陈国平诊所经营不合格的黄芪 | 陈国平诊所 |
| 陈国平 | 经营不合格的黄芪 | 没收不合格的黄芪,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 自动履行 | 嘉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8 |
27 | (嘉)食药 行罚〔2017〕42号 | 成胜诊所经营不合格的黄芪 | 成胜诊所 |
| 弋成胜 | 经营不合格的黄芪 | 没收不合格的黄芪,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 自动履行 | 嘉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8 |
28 | (嘉)食药 行罚〔2017〕45号 | 嘉禾超市销售过期食品 | 嘉禾超市 |
| 程慧 | 销售过期食品 | 没收过期食品,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自动履行 | 嘉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4.13 |
29 | (嘉)食药 当罚〔2017〕102号 | 南充康贝嘉陵82店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 南充康贝嘉陵82店 |
| 赵崇辉 | 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 自动履行 | 嘉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4.7 |
30 | (嘉)食药 当罚〔2017〕103号 | 南充康贝大药房嘉陵第96店未按GSP规定经营药品 | 南充康贝大药房嘉陵第96店 |
| 张学珍 | 未按GSP规定经营药品 | 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自动履行 | 嘉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4.13 |
31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09号 | 无证从事白酒生产经营案 | 屈尚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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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屈尚学在未取得证照的情况下,从2015年10月份开始,擅自在阆中市石滩场从事白酒生产和销售活动。2016年9月21日,本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2016年10月20日前改正。至2016年10月27日案发时,当事人仍在未取得证照的情况下,继续从事白酒生产和销售活动。 | 罚款。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17日 |
32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10号 | 无证从事白酒生产经营案 | 杨英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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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杨英荣在未取得证照的情况下,从2015年10月份开始,擅自在阆中市石滩场从事白酒生产和销售活动。2016年9月20日,本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2016年10月19日前改正。至2016年10月29日案发时,当事人仍在未取得证照的情况下,继续从事白酒生产和销售活动。 | 罚款。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17日 |
33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17号 | 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制品案 | 杜柏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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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所经营的酒楼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其库房冷藏柜中存放有14.3kg冻肥牛无中文标识,还有9.35kg冻虾无任何标识,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两种食品的检验检疫材料 | 没收违法物质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1日 |
34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18号 | 经营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 梁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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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所经营的咖啡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西瓜风味饮料、“夺购”果味酱、“广村”桂圆红枣茶浆等9种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提供餐饮服务 | 没收违法物质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1日 |
35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24号 | 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等污染的食品案 | 王志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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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承包的某职工食堂检查时,发现其食堂内冰柜存放有一搅拌好的肉馅13斤,鲜猪肉12斤,在冰柜内侧有已死亡的蟑螂数只,另有一些蟑螂在冰柜中四处爬动;同时,执法人员在其后保鲜柜内存放有制作好的熟包子50个,全部裸放在柜中,但该保鲜柜的柜壁及置物层均已锈蚀且有霉斑,上述熟包子直接与锈蚀层和霉斑接触存放。当事人涉嫌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 没收违法物质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六)项,依据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3日 |
36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26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陈洪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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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16日案发时,本局执法人员对陈洪芬经营的副食店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销售有超过保质期的可口可乐饮料5瓶、多味翅尖18袋、美国青豆103袋、山椒凤爪13袋、鹅掌门3袋、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2袋、统一西红柿鸡蛋面4袋、伤心凉皮1袋 | 没收违法物质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依据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3日 |
37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27号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王燕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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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火锅店进行检查,在其热加工操作间内发现有15根松花蛋肠、1袋高金梅花烤肉,上述食品原料均已超过保质期,并与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放置在一起 | 没收违法物质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2日 |
38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28号 | 经营使用未标明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 吴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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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快餐店开展检查时,在其餐厅冻库内发现有34千克冻牛肉。上述食冻牛肉外包装上未标明生产日期 | 没收违法物质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2日 |
39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29号 | 经营未经检疫的肉类食品案 | 桂正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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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桂正兵开设的冷冻食品店进行检查,在其冻库内发现其经营无中文标签的6箱冻鸡腿肉,1箱冻猪耳朵不能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没收违法物质、违法所得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依据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2日 |
40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34号 | 经营无中文标识红酒和经营与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近似的产品案 | 李仲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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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15日,本局在对当事人所经营的阆中市水观万众联华副食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货架上销售有4瓶标注“LA FETE DU PRINCE”的无中文标识红酒,还销售有24瓶“RIQ鸡尾酒”,并且该商品与“RIO鸡尾酒”摆放在一起销售,“RIQ鸡尾酒”的外包装与“RIO鸡尾酒”的外包装近似 | 没收违法物质、违法所得及罚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及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4日 |
41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40号 |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祝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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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西餐厅进行执法检查,在该西餐厅的冷冻库房中发现有白色泡沫箱装的冷冻红蟹2件(4.5千克/件),其外包装上无任何标签标识 | 没收违法物质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依据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4日 |
42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41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黄少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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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快餐店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店操作间发现已经超过保质期的生菜丝4袋、汉堡胚(未冷冻保存)197个,以及“7喜”柠檬味糖浆和“美年达”橙味糖浆各16千克 | 没收违法物质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4日 |
43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42号 | 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肉类食品案 | 邹长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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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部(冻库)检查时,发现其中存放有外层分别用红色和黄色塑料袋包裹的冷冻猪脚34件和60件,规格分别为每件15千克和10千克。除每件10千克的“冷冻猪脚”外包装上加贴有中文标注外,其余产品没有其他任何中文标识。邹长荣现场不能提供检疫证明和进货票据 | 没收违法物质、违法所得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依据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4日 |
44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45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杨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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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便民店检查发现其售货架上销售的单晶冰糖1袋、红巴清油麻辣火锅底料10袋、阆中牛肉原味8袋均已经过期 | 没收违法物质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4日 |
45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46号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 何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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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当事人的酒楼进行检查,发现其厨房操作台上有“海天”柱候酱4瓶,食品原料库房有“海天”柱候酱24瓶,“海天”海鲜酱6瓶均已过期 | 没收违法物质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4日 |
46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51号 | 无照从事白酒生产案 | 胡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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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20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对阆中市金垭镇琳琅街20号进行检查时,发现一面积约70平米的酿酒小作坊,负责人胡刚在场配合,但无法提供任何合法有效证照 | 罚款。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依据第十四条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4日 |
47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55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侯志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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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超市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正在销售的夹心威化饼干3袋,雅芙牌百合莲藕粉1袋,均已过期 | 没收违法物质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7日 |
48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56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韩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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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超市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正在销售的麻辣香水鱼调料、泡椒牛肉面等预包装食品,均已过期 | 没收违法物质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30日 |
49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57号 | 经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 任玉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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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10日,本局在对当事人所经营的火锅店进行检查,在其操作间发现该店工作人员将回收使用过的牛油重新加工成食品原料 | 没收违法物质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9日 |
50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58号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宋永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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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经营的酒店进行检查时,在其厨房操作间发现包装箱上无生产日期的粉丝半壳扇贝一件(100个/件) | 没收违法物质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7日 |
51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60号 | 销售条码不符合规定的商品案 | 李仕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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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李仕菠经营的理发店进行检查时,在其经营场所内摆放美发产品的货架上,查现3瓶“欣卡诗唤醒丰盈活力洗发水”(规格:750ml/瓶),6瓶“欣卡诗唤醒卓越热滋养洗发水”(规格:750ml/瓶),查获5瓶“欣卡诗唤醒奥丽顺柔洗发水”(规格:750ml/瓶),上述产品的标签上均未标注产品的生产厂家、厂址,也未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其商品条码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不能找到相应的商品。 | 罚款。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一条,依据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9日 |
52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62号 | 生产经营标签内容虚假的食品案 | 阆中名城蒸馍厂 |
| 彭兴禄 | 2016年12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在阆中市七里汽车站旁杨某经营的副食店检查时,查获标称由阆中名城蒸馍厂生产的蒸馍(规格:10个/袋)57袋,其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12月27日。 | 没收违法物质、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依据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30日 |
53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65号 | 虚假宣传保健食品案 | 任红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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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部检查发现,其在经营过程中,利用广告展板及供货商附赠的宣传单向消费者介绍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净肤口服液及净肤丸和消毒产品全净痒片等内容,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 | 罚款。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依据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日 |
54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66号 | 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李志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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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阆中市悦华百货超市出售的“有仁”猴菇养生乳(复合蛋白饮品)进行抽样送检。2月20日,本局收到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结果显示“该批产品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QB/T4222-2011标准及明示值要求,本次抽查不合格” | 没收违法物质、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依据第五十条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7日 |
55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67号 | 经营过期食品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袁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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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酒楼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厨房操作间的精品白灼虾外包装盒侧面标注有“规格、生产日期和净含量”字样,但无具体内容;柠檬味果膏外包装盒侧面标注的净含量为3千克、生产日期为20151118、保质期为12个月;朱古力拉线膏外包装盒标注的净含量为1千克、生产日期为:2015.12.19、保质期为:12个月。 | 没收违法物质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0日 |
56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71号 | 未经备案擅自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 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三十四店 |
| 王家普 | 2016年3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内销售有标注为湖北美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早早孕快速检测试纸”,且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登记,本局现场向其制发了阆市监责改字(2016)11-05号责令改正通知书,2016年4月3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药房进行检查,发现其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备案登记且仍在继续销售上述“早早孕快速检测试纸” | 罚款。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依据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1日 |
57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72号 | 销售不合格大米案 | 黄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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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阆中市二龙镇红土中心学校食堂使用的“正龙富家”牌高级雪花粉、“鹃平”红油郫县豆瓣以及阆中市腾飞米面有限公司生产的“醋城香米”进行抽样并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其使用的上述“醋城香米”为不合格产品,经初步调查,上述不合格“醋城香米”系该校从阆中市黄艳粮油经营部购进 | 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依据第五十条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1日 |
58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74号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梁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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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检查发现阆中市梁英副食店货架上摆放有超过保质期的“红亚”牛肉豆豉油辣椒3瓶、“西品”香辣酱2瓶和“柳兰”杂粮粉丝3.2千克(5把)。 | 没收违法物质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1日 |
59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75号 | 从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阆中市柏垭镇碧云村卫生室 |
| 张旭东 | 2017年2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卫生室购进的“修正”牌润肺止嗽丸、“修正”牌感愈胶囊、“修正”牌通脉颗粒均不能提供随货同行单及发票,仅能提供手写销货清单 | 没收违法物质、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依据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1日 |
60 | 阆市监行处字[2017]第176号 | 销售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案 | 胡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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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24日,本局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过程中,对胡军销售的“徍芙瑞”牌墨菊深度补水精华乳依法进行了监测抽样,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其标志不合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三十六条,依据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 |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2日 |
61 | 南市管处决字【2016】398号 | 吴氏冻货批零部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安法规定的食品 | 吴氏冻货批零部 |
| 吴晓刚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安法规定的食品 | 罚款、食安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自觉履行 | 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2.12 |
62 | 南市管罚决字【2016】397号 | 南部县万丰食品有限公司 | 南部县万丰食品有限公司 |
| 杨联旭 |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内容的食品 | 罚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自觉履行 | 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2.17 |
63 | 南市管罚决字【2017】027号 | 邓爽经营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冷冻食品案 | 邓爽 |
| 邓爽 |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案 | 罚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自觉履行 | 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1.16 |
64 | 南市管罚决字【2017】028号 | 刘氏海鲜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安法规定的食品 | 刘氏海鲜 |
| 刘元太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安法规定的食品 | 罚款、食安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自觉履行 | 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2.12 |
65 | 南市管罚决字【2017】029号 | 何林经营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冷冻食品案 | 何林 |
| 何林 | 经营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冷冻食品案 | 罚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自觉履行 | 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2.22 |
66 | 南市管罚决字【2017】32号 | 南部县刘鸭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南部县刘鸭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 刘天 | 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罚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自觉履行 | 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2.20 |
67 | 南市管罚决字【2017】34号 | 杨长文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安法规定的食品 | 杨长文 |
| 杨长文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安法规定的食品 | 罚款、食安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自觉履行 | 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1.17 |
68 | 南市管罚决字【2017】35号 | 何开沛猪副摊点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安法规定的食品 | 何开沛猪副摊点 |
| 何开沛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安法规定的食品 | 罚款、食安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自觉履行 | 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1.24 |
69 | 南市管罚决字〔2016〕399号 | 姚氏冻货批零部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安法规定的食品 | 姚氏冻货批零部 |
| 姚红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安法规定的食品 | 罚款、食安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自觉履行 | 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1.18 |
70 | 南市管罚决字〔2016〕400号 | 张氏恒发粉厂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安法规定的食品 | 张氏恒发粉厂 |
| 张明杰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安法规定的食品 | 罚款、食安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自觉履行 | 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12.31 |
71 | 南市管罚字诀【2016】263号 | 南充攀登食品有限公司虚标生产日期 | 南充攀登食品有限公司 |
| 杨大胜 | 虚标生产日期 | 罚款、食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自觉履行 | 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12.12 |
72 | 蓬食药监药行罚〔2017〕68号 | 南充市红太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五店(何玲)从没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 南充市红太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五店 |
| 何玲 | 南充市红太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五店(何玲)从没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407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407 |
73 | 蓬食药监化行罚〔2017〕69 号 | 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化妆品经营案 | 蓬安县河舒镇晓红副食店 |
| 罗晓红 | 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化妆品经营案 | 《四川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407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407 |
74 | 蓬食药监化行罚〔2017〕70 号 | 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化妆品经营案 | 蓬安县碧溪乡杨秀芳副食店 |
| 杨秀芳 | 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化妆品经营案 | 《四川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407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407 |
75 | 蓬食药监食行罚[2017]58号 | 使用标签标识不合格的预包装食品 | 蓬安县签味王串串 |
| 张世碧 | 使用标签标识不合格的预包装食品 |
| 自觉履行20170401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76 | 蓬食药监食行罚[2017]52号 | 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 蓬安县新河乡乐佳家超市 |
| 邓玲丽 | 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8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8 |
77 | 蓬食药监食行罚[2017]51号 | 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 蓬安县罗家镇粮油总汇 |
| 陈幼强 | 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08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08 |
78 | 蓬食药监药行罚[2017]15号 | 使用劣药 | 杨家镇拱桥村卫生站 |
| 罗小平 | 使用劣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3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3 |
79 | 蓬食药监药行罚[2017]49号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蓬安科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25店 |
| 张荣光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自觉履行20170313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13 |
80 | 蓬食药监食行罚[2017]48号 | 经营未标明生产日期的川香鸡柳预包装食品案 | 蓬安县红牛火锅(肖中荣) |
| 肖中荣 | 经营未标明生产日期的川香鸡柳预包装食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物涉案物品、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15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15 |
81 | 蓬食药监食行罚(2017)54号 | 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 蓬安县新北京烤鸭店 |
| 张利民 | 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觉履行;20170331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31 |
82 | 蓬食药监食行罚(2017)21号 | 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蓬安县太平洋海产 |
| 李玉明 | 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觉履行;20170323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3 |
83 | 蓬食药监药行罚(2017)65号 | 处方药未按规定保存处方或复印件案 | 南充市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蓬安第346加盟店 | 511323600081558 | 杨洪道 | 处方药未按规定保存处方或复印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自觉履行;20170327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7 |
84 | 蓬食药监药行罚(2017)60号 | 以开架的方式销售处方药且未按规定保存处方或复印件案 | 蓬安县百姓人大药房二店 | 511323600195252 | 尹响运 | 以开架的方式销售处方药且未按规定保存处方或复印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自觉履行;20170327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7 |
85 | 蓬食药监食行罚(2017)59号 | 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蓬安县海晏鱼凫中餐食府 |
| 王海艳 | 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自觉履行;20170329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9 |
86 | 蓬食药监药行罚〔2017〕 号62 | 南充市鹤鸣堂药业连锁蓬安第280加盟店未按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南充市鹤鸣堂药业连锁蓬安第280加盟店 | CB8173684 | 杨巧文 | 未按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8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8 |
87 | 蓬食药监药行罚〔2017〕 号63 | 蓬安县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73店未按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蓬安县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73店 | CB8173812 | 唐秀君 | 未按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406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406 |
88 | 蓬食药监药行罚〔2017〕 号64 | 蓬安县蓬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66店未按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蓬安县蓬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66店 | CB8174544 | 辛玉洁 | 未按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406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406 |
89 | 蓬食药监药行罚〔2017〕38号 | 南充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40店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南充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40店(李玉蓉) |
| 李玉蓉 | 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罚款 | 自动履行;20170316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16 |
90 | 蓬食药监化行罚〔2017〕57号 | 经营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滇虹康王草本去屑洗发露化妆品案 | 蓬安县徐家镇兴隆副食百货店 | 51292619700409307X | 唐胜 | 经营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滇虹康王草本去屑洗发露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407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407 |
91 | 蓬食药监药当罚园区[2017]8号 | 四川省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蓬安第59加盟店(文金德)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 四川省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蓬安第59加盟店 |
| 文金德 | 经营超过有效期的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2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2 |
92 | 蓬食药监药当罚园区[2017]9号 | 南充鹤鸣堂药业有限公司蓬安第234加盟店(邓敏)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 南充鹤鸣堂药业有限公司蓬安第234加盟店 |
| 邓敏 | 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喂达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2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2 |
93 | 蓬食药监药当罚园区[2017]10号 | 蓬安蓬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71店(唐红霞)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 蓬安蓬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71店 |
| 唐红霞 | 经营超过有效期的阿司匹林肠溶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3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3 |
94 | 蓬食药监药当罚园区[2017]11号 | 蓬安县河舒镇黄岭村卫生站(郑刚)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 蓬安县河舒镇黄岭村卫生站 |
| 郑刚 | 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7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7 |
95 | 蓬食药监药当罚园区[2017]12号 | 蓬安县河舒镇竹林村卫生站(郑国芳)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 蓬安县河舒镇竹林村卫生站 |
| 郑国芳 | 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7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7 |
96 | 蓬食药监药当罚园区[2017]13号 | 蓬安科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67店(李爽)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 蓬安科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67店 |
| 李爽 | 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7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7 |
97 | 蓬食药监药当罚园区[2017]14号 | 蓬安科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10店(雷敏)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 蓬安科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10店 |
| 雷敏 | 经营超过有效期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7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7 |
98 | 蓬食药监药当罚园区[2017]15号 | 蓬安蓬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46店(姚建英)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 蓬安蓬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46店 |
| 姚建英 | 经营超过有效期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7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7 |
99 | 蓬食药监药当罚园区[2017]16号 | 蓬安县利溪镇八角村卫生站(张建超)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 蓬安县利溪镇八角村卫生站 |
| 张建超 | 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410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410 |
100 | 蓬食药监药当罚城南[2017]18号 | 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蓬安蓬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26店 |
| 杨涛 | 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处警告 | 自觉履行20170206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206 |
101 | 蓬食药监药当罚城南[2017]19号 | 未按规定贮存食品 | 蓬安县喜宝副食店 |
| 孔姮 | 未按规定贮存食品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5.1、5.5、5.9 处警告 | 自觉履行20170206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206 |
102 | 蓬食药监食当罚金[2017]9号 | 胡志勇销售散装白酒的容器标示不符合规定、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标志案 | 胡志勇 |
| 胡志勇 | 胡志勇销售散装白酒的容器标示不符合规定、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标志 | 《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警告 | 自觉履行20170119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119 |
103 | 蓬食药监药当罚金[2017]10号 | 南充市顺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101加盟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涂涛均 |
| 涂涛均 | 南充市顺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101加盟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警告 | 自觉履行20170120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120 |
104 | 蓬食药监药当罚金[2017]11号 | 蓬安县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61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钟立斌 |
| 钟立斌 | 蓬安县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61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警告 | 自觉履行20170120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120 |
105 | 蓬食药监药当罚金[2017]12号 | 蓬安县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89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祝晓伟 |
| 祝晓伟 | 蓬安县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89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警告 | 自觉履行20170120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120 |
106 | 蓬食药监药当罚金[2017]13号 | 南充市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115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唐智 |
| 唐智 | 南充市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115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警告 | 自觉履行20170120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120 |
107 | 蓬食药监药当罚金[2017]14号 | 蓬安县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30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祝雪梅 |
| 祝雪梅 | 蓬安县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30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警告 | 自觉履行20170120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120 |
108 | 蓬食药监药当罚金[2017]15号 | 蓬安科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8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罗素琼 |
| 罗素琼 | 蓬安科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8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警告 | 自觉履行20170120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120 |
109 | 蓬食药监药当罚金[2017]16号 | 蓬安县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7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范超 |
| 范超 | 蓬安县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7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警告 | 自觉履行20170323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3 |
110 | 蓬食药监药当罚兴〔2017)4号 | 蓬安县蓬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18店 | 蓬安县蓬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18店(许红英) |
| 许红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警告 | 自动履行;20170313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13 |
111 | 蓬食药监药当行罚兴〔2017〕3号 | 蓬安县兴旺镇大鱼塘村卫生站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蓬安县兴旺镇大鱼塘村卫生站(杨永强) |
| 杨永强 | 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罚款 | 自动履行;20170321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1 |
112 | 蓬食药监化当罚兴〔2017〕5号 | 蓬安县海田乡玉碧副食店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洗发露案 | 唐玉碧 |
| 唐玉碧 | 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洗发露 | 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自动履行;20170412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70412 |
113 | 蓬食药监药当罚城北(2017)9号 | 蓬安县曙光诊所所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 | 蓬安县曙光诊所 |
| 张利君 | 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0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0 |
114 | 蓬食药监药当罚城北(2017)10号 | 相如镇青龙嘴村卫生室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 | 相如镇青龙嘴村卫生室 |
| 晏紫云 | 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1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1 |
115 | 蓬食药监药当罚城北(2017)11号 | 蓬安老年康复诊所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 | 蓬安老年康复诊所 |
| 雷春光 | 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1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1 |
116 | 蓬食药监化当罚城北(2017)12号 | 蓬安县三商化妆品店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案 | 蓬安县三商化妆品店 |
| 黄文理 | 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 | 《四川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2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2 |
117 | 蓬食药监化当罚城北(2017)13号 | 东方理发日化总汇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案 | 东方理发日化总汇 |
| 何玉华 | 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 | 《四川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2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2 |
118 | 蓬食药监药当罚城北(2017)14号 | 相如镇木桥沟村卫生站使用超过有效期食品案 | 相如镇木桥沟村卫生站 |
| 熊明科 | 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处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323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323 |
119 | 蓬食药监食当罚城北(2017)15号 | 蓬安县乐乐农业生态园销售自制泡酒未按规定在盛装容器上标注标签标识 | 蓬安县乐乐农业生态园 |
| 廖小波 | 销售自制泡酒未按规定在盛装容器上标注标签标识 | 《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警告 | 自觉履行20170418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418 |
120 | 蓬食药监药当罚锦(2017)8号 | 南充市鹤鸣堂药业连锁蓬安第230加盟店未按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南充市鹤鸣堂药业连锁蓬安第230加盟店(席四娃) | CB8174128 | 席四娃 | 未按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警告 | 自觉履行2010418 | 蓬安县锦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20170418 |
121 | 蓬食药监药当罚锦(2017)9号 | 南充市鹤鸣堂药业连锁蓬安第361加盟店未按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南充市鹤鸣堂药业连锁蓬安第361加盟店(唐健刚) | CB8174131 | 唐健刚 | 未按处方销售处方药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警告 | 自觉履行20170418 | 蓬安县锦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20170418 |
122 | 蓬食药监食当罚徐〔2017〕7号 | 蓬安县骑龙乡味香餐馆贺勇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工作案 | 蓬安县骑龙乡味香餐馆 |
| 贺勇 | 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警告 | 自觉履行;20170223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223 |
123 | 蓬食药监食当罚徐〔 2017〕8号 | 蓬安县诸家乡诸家米粉店诸学军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工作案 | 蓬安县诸家乡诸家米粉店 |
| 诸学军 | 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警告 | 自觉履行;20170224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224 |
124 | 蓬食药监食当罚徐〔 2017〕9号 | 蓬安县诸家乡海燕食店唐海燕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工作案 | 蓬安县诸家乡海燕食店 |
| 唐海燕 | 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警告 | 自觉履行;20170224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224 |
125 | 蓬食药监食当罚徐〔 2017〕10号 | 蓬安县茶亭乡建成小吃店邓建成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工作案 | 蓬安县茶亭乡建成小吃店 |
| 邓建成 | 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警告 | 自觉履行;20170224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0224 |
126 | 蓬食药监药当罚徐〔2017〕12号 | 蓬安县康太军诊所经营超过有效期的注射用青霉素钠和柴胡注射液案 | 蓬安县康太军诊所 |
| 康太军 | 蓬安县康太军诊所经营超过有效期的注射用青霉素钠和柴胡注射液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罚款 | 自觉履行;20170407 | 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监督管理局20170407 |
127 | (南顺)食药监化当罚﹝2017﹞化3号 | 南充市顺庆区洋益淘超市未建立化妆品出入库登记制度经营化妆品案 | 南充市顺庆区洋益淘超市 | 《营业执照》511302600511478(1-1) | 赵航 | 建立化妆品出入库登记制度 | 《四川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 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9 |
128 | (南顺)食药监化当罚﹝2017﹞化2号 | 湖海棠美容院未取得健康证从事化妆品经营活动案 | 湖海棠美容院 | 《营业执照》511302600088941 | 胡淑荣 | 未取得健康证从事化妆品经营 | 《四川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 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0 |
129 | (南顺)食药监食当罚﹝2017﹞东1号 | 南充市顺庆区川粥小菜店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 | 南充市顺庆区川粥小菜店 | 川餐证字(2016)第511302000190号 | 王有燕 | 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改正; |
| 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2.20 |
130 | (南顺)食药监食当罚﹝2017﹞东2号 | 南充市轩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 | 南充市轩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渲翰 | 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改正; |
| 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3.27 |
131 | (南顺)食药监食当罚(2017)西6号 | 南充市竹山老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业人员上岗案 | 南充市竹山老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营业执照:91511302579620822M | 程祖全 | 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业人员上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5条第1款、第53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第(3)项、第(6)项,警告 |
| 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15 |
132 | (南顺)食药监食当罚﹝2017﹞西7号 | 南充市顺庆区名爵世家牛排店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案 | 南充市顺庆区名爵世家牛排店 | 营业执照:511302600453838 | 贺林 |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27条第1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49条第1款,警告 |
| 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5 |
133 | (南顺)食药监食当罚(2017)新6号 | 林涛山庄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以及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案 | 顺庆区林涛山庄 | 川餐证字(2016)第511302000112号 餐饮服务许可证 | 何永贵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以及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 | 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六)项; |
| 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0 |
134 | (南顺)食药监食当罚(2017)新7号 | 西乐园山庄农家乐擅自改变许可备注经营项目,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及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案 | 南充市顺庆区西乐园山庄农家乐 | 川餐证字(2016)第511302000041号 餐饮服务许可证 | 李芝茂 | 超许可范围经营冷食类项目;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及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 | 警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六)项; |
| 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0 |
135 | (南顺)食药监食当罚(2017)新8号 | 栖湖轩经营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及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案 | 顺庆区栖湖轩经营部 | 川餐证字(2014)第511302000090号 餐饮服务许可证 | 高明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及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 | 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六)项; |
| 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0 |
136 | (南顺)食药监食当罚(2017)新9号 | 张庄农家乐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及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案 | 南充市顺庆区张庄农家乐 | 川餐证字(2014)第5113021400007号 餐饮服务许可证 | 张维润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及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 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六)项; |
| 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2 |
137 | (南顺)食药监食当罚(2017)新10号 | 大春天农庄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案 | 南充市顺庆区大春天农庄 | JY25113020009214 食品经营许可证 | 谢大勇 | 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 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 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2 |
138 | (南顺)食药监食当罚(2017)新11号 | 兰香坪休闲山庄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及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案 | 南充市顺庆区兰香坪休闲山庄 | 川餐证字(2016)第511302000125号 餐饮服务许可证 | 冯承忠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及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 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六)项; |
| 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3 |
139 | (南顺)食药监食当罚(2017)新12号 | 慧园副食店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案 | 南充市顺庆区慧园副食店 | 511302600400311营业执照 | 蒲林英 | 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 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 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23 |
140 | (南顺)食药监药当罚(2017)新13号 | 兴平药品连锁191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南充市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顺庆第191加盟店 | 川CB8173167药品经营许可证 | 蒋利君 | 未凭医师处方销售枸缘酸西地那非等行为,温湿度记录不齐 | 警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 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3.30 |
141 | (南顺)食药监药当罚(2017)新14号 | 鹤鸣堂药业第21加盟店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销售药品案 | 南充鹤鸣堂药业连锁顺庆第21加盟店 | 川CB8173629药品经营许可证 | 龙现琼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拆零药品销售记录不完善 | 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
| 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4.10 |
142 | (南顺)食药监药当罚(2017)新15号 | 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充五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充五店 | 川CB8174835药品经营许可证 | 白 鹏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建立处方药销售记录 | 警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 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4.10 |
143 | 西市监罚字[2017]33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应华平 |
|
| 当事人销售的“五粮液”经鉴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上述侵权商品;3、处罚款5000元。 | 主动履行2017、3、23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3 |
144 | 西市监罚字[2017]30号 | 利用其他方法对自己的商品的质量、性能作虚假宣传案 | 西充县郑氏永康中药美容西充店 |
| 詹英 | 当事人在店堂内张贴有:郑氏永康美容院 美容院及养身馆的“新热点”!健康之柱 生命之梁 中药养身泥灸·敷肚子,调宫寒,调肠胃,祛肌瘤囊肿·敷后背,调感冒,调五脏,祛风湿 | 依据《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 主动履行2017、3、23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3 |
145 | 西市监罚字[2017]52号 | 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西充金领莲花大酒店有限公司 |
| 余志灵 | 当事人餐饮部厨房发现有55瓶陶华碧牌老干妈风味水豆豉已经过期,其中有5瓶正在使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从轻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24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4 |
146 | 西市监罚字[2017]53号 | 销售的化妆品包装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案 |
|
| 李春燕 | 当事人销售的化妆品“白修堂” 美容产品(数量8盒)无生产日期及成分列表。 |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处以1万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17、3、24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4 |
147 | 西市监罚字[2017]54号 | 发布虚假广告案 |
|
| 杨秀钊 | 当事人销售的产品国珍松花粉”保健品是最好的细胞营养食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唯一一家主业为节能减排、环保的大型中央企业,是中国节能环保领域现规模最大、最具特色、最具竞争力的产业投资集团服务运行商。”等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从轻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24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4 |
148 | 西市监罚字[2017]69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西充县都发商贸部 |
| 程克华 | 当事人销售“剑南春”“国窖”1573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7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7 |
149 | 西市监罚字[2017]113号 | 经营无标签食品案 | 西充县好运来烘焙艺术店 |
| 杨起贵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无标签的酸奶制品27瓶,蓝莓1桶、4瓶涉嫌超过保质期 的芝士奶盖粉,香蕉茶浆,法式风味糖浆等食品添加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20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20 |
150 | 西市监罚字[2017]103号 | 无照经营化妆品案 |
|
| 杨阳 | 当事人经营的小资生活美容养生馆现场检查发现待销售的标示有“LR DIY 试管面膜”等字样的化妆品无法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11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11 |
151 | 西市监罚字[2017]26号 | 销售以不合格白酒冒充合格白酒案 | 青龙乡蚕华山村预金酒厂 |
| 王辉 | 当事人销售的白酒经检验机构检验,该样品所检项目中“总酸、总酯”不符合标准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20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0 |
152 | 西市监罚字[2017]40号 | 销售以不合格白酒冒充合格白酒案 | 西充县罐垭黄角树红高粱酒坊 |
| 潘会林 | 当事人销售的白酒经检验机构检验,该样品所检项目中“总酸、固形物”不符合标准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27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7 |
153 | 西市监罚字[2017]25号 | 销售不合格白酒案 |
|
| 杨虎 | 当事人销售的白酒抽样送检。经法定机构检验,该批白酒检验项目中“固形物、总酯、总酸”不符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20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0 |
154 | 西市监罚字[2017]27号 | 销售不合格白酒案 |
|
| 罗勇 | 当事人销售的白酒(生产日期:2016年7月3日)抽样送检。经法定机构检验,该批白酒检验项目中“固形物、总酸”不符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20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0 |
155 | 西市监罚字[2017]46号 | 超出核准登记范围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案 | 四川省西充晋龙药业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38店 |
| 苏彩霞 | 现场发现当事人给患者正在输液,其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均未核准有医疗服务项目 | 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28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8 |
156 | 西市监罚字[2017]45号 | 超出核准登记范围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案 | 四川省西充晋龙药业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40店 |
| 敬春容 | 现场发现当事人给患者正在输液,其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均未核准有医疗服务项目 | 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30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30 |
157 | 西市监罚字[2017]28号 | 从无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四川省西充晋龙药业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75店 |
| 胥勇刚 | 当事人在未查验《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格证件且未索取发票的情况下,从外地供货人处购进下列药品“希尔安”牌九味羌活颗粒17盒,“白敬宇”牌复方甘草片2盒,“中大”牌溃疡胶囊(0.3g/30粒/盒)4盒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20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0 |
158 | 西市监罚字[2017]39号 | 经营不合格散装白酒案 | 西充县刘氏纯粮酒坊 |
| 刘得兰 |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散装白酒总酸(以乙酸计)(技术指标应≥0.30g/L、实际检验结果为0.07g/L)不符合GB/T26761-2011规定的技术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22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2 |
159 | 西市监罚字[2017]78号 |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经营食品案 |
|
| 李雪梅 | 当事人当天生产、销售的大、小馒头(样品基数分别为100个、20Kg)进行了抽样,经检验机构检验,判定为不合格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28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8 |
160 | 西市监罚字[2017]86号 | 无照从事口腔诊疗服务经营案 |
|
| 杨传林 | 当事人曾经办理过工商营业执照,但在执照届满有效期后由于一直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先照后证之前)就未关注过此事,直至2017年2月13日即本局晋北所的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未再办理注册登记 | 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5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5 |
161 | 西市监罚字[2017]73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
| 何碧芳 | 当事人经营的河南爽滑鸡蛋挂面超过保质期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5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5 |
162 | 西市监罚字[2017]74号 | 食品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案 | 西充县杨氏特色铁锅馒头小吃店 |
| 杨林先 | 当事人正在经营的馒头(80个)进行了抽样,经四川省南充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判定为不合格食品不合格是甜蜜素不符合GB/T21118-2007标准要求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28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8 |
163 | 西市监罚字[2017]75号 | 食品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案 | 西充县焦记山东老面馒头经销店 |
| 焦金奎 | 当事人当天生产并销售的荞麦面馒头是“铝的残留量”不符合GB/T21118-2007标准要求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28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8 |
164 | 西市监罚字[2017]77号 | 未按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
|
| 李清芳 | 当事人当天生产、销售的油条不合格原因是“铝的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28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8 |
165 | 西市监罚字[2017]79号 | 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经营许可证案 | 西充耀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杜锋 | 当事人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新一代方锅盔”“小夏煲仔饭”店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已于2016年12月加盟“饿了么外卖”)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7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7 |
166 | 西市监罚字[2017]80号 | 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经营许可证案 | 西充虞轩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
| 刘红敏 | 当事人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新一代方锅盔”“小夏煲仔饭”店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已于2016年13月加盟“美团外卖”)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7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7 |
167 | 西市监罚字[2017]37号 | 以不合格白酒冒充合格白酒销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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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义 | 当事人销售的白酒所检项目中“固形物”不符合《小曲固态法白酒》(GB/T26761-2011)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从轻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27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7 |
168 | 西市监罚字[2017]57号 | 以不合格白酒冒充合格白酒销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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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福现 | 当事人销售的散装白酒检验项目中“固形物、总酸”不符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1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1 |
169 | 西市监罚字[2017]58号 | 以不合格白酒冒充合格白酒销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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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小雄 | 当事人销售的散装白酒检验项目中“固形物、总酸”不符合GB/T26761-2012《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1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1 |
170 | 西市监罚字[2017]95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西充县太平镇艳艳超市经营 |
| 胥思明 | 当事人销售的食品“真实在”维QC糖6包,“天车”香辣酱12瓶,香辣凤翅14包,卤香鸡翅5包,“顶业”开心果7包均已经超过有效期限 | 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10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10 |
171 | 西市监罚字[2017]96号 | 未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 西充县太平镇品味蛋糕店 |
| 王霞 | 当事人正在使用且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10瓶,粉末香精2瓶。 | 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10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10 |
172 | 西市监罚字[2017]89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西充县太平镇春天超市 |
| 冯春茂 | 当事人经营的“统一巧面馆”卤肉面4袋,“海天”酱油8瓶均已经超过保质期限 | 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10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10 |
173 | 西市监罚字[2017]90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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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桂英 | 当事人经营的“香飘飘”奶茶3盒,特级“碧螺春”茶8袋,香瓜子2袋均已经超过保质期限 | 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10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10 |
174 | 西市监罚字[2017]20号 | 销售不合格白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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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朝平 | 当事人销售的两批次白酒检验项目中“固形物”不符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20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20 |
175 | 西市监罚字[2017]21号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白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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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春阳 | 当事人销售的白酒抽样送检。经法定机构检验,该批白酒检验项目中“糖精纳、固形物”不符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5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5 |
176 | 西市监罚字[2017]22号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白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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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进 | 当事人销售的白酒(生产日期:2016年10月3日)抽样送检。经法定机构检验,该批白酒检验项目中“固形物”不符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17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17 |
177 | 西市监罚字[2017]23号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白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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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全豹 | 事人销售的白酒(生产日期:2016年8月27日)抽样送检。经法定机构检验,该批白酒检验项目中“糖精纳”不符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17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17 |
178 | 西市监罚字[2017]24号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白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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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勇军 | 当事人销售的白酒(生产日期:2016年9月11日)抽样送检。经法定机构检验,该批白酒检验项目中“固形物”不符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7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7 |
179 | 西市监罚字[2017]94号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白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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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先文 | 当事人销售的白酒抽样送检,经法定机构检验,两份白酒样品检验项目中“总酸”不符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5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5 |
180 | 西市监罚字[2017]49号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白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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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斌 | 当事人销售的白酒抽样送检。经法定机构检验,上述白酒送检样品检验项目中“固形物”不符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 主动履行2017、3、17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3.17 |
181 | 西市监罚字[2017]50号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白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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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美军 | 当事人销售的白酒抽样送检。经法定机构检验,上述白酒送检样品检验项目中“固形物”不符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17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17 |
182 | 西市监罚字[2017]94号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白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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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先文 | 当事人销售的两批次白酒抽样送检。经法定机构检验,该两批次白酒检验项目中“总酸”不符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13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13 |
183 | 西市监罚字[2017]97号 |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西充县义兴好乐购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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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销售的高级红葡萄露酒1996(数量:58瓶,单价:18元/瓶)检查时发现该红酒包装上印有与“长城”商标相近似的标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鉴定,中粮法律鉴字第2016-0177号《鉴定函》认定上述产品未经公司许可擅自在其包装、装潢中使用了与我公司“长城”商标相近似的标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4、13 |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