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2016年国家器械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涉及企业处置情况的公告(2017年第2期)》,一家企业被罚款20000元。
公告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7年第6期,总第24期)中,河北省张家口奥普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钙测定试剂盒(偶氮胂Ⅲ法),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使用准确性、线性项目不合格。处理结果为:召回已销售的5盒产品,将此批次20盒产品全部进行销毁并行政罚款20000元。
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表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批号 | 不合格标准规定项目 | 处理结果 |
张家口奥普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钙测定试剂盒(偶氮胂Ⅲ法) | 40ml×3、20160310 | 1、准确性;2、线性 | 召回已销售的5盒产品,将此批次20盒产品全部进行销毁并行政罚款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