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4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行政案件处罚信息公开表(十五)》,四川省科欣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因购进、销售不合格药品被罚。
本期信息显示,四川省科欣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购进、销售的大枣(批号:160701,160801)、决明子(批号:160501)、肉豆蔻(批号:160601)检验报告中无黄曲霉素相关检验项,属按假药论处情况。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 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种类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备注 |
1 | (成都)食药监药罚〔2016〕29号 | 购进、销售不合格药品案 | 四川省科欣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91510000795820300F | 杨益 | 当事人购进、销售的大枣(批号:160701,160801)、决明子(批号:160501)、肉豆蔻(批号:160601)检验报告中无黄曲霉素相关检验项,属按假药论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 2、3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02月14日 | 尚未履行,履行期限为2017年03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