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曾小姐与北京普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研究生考试的《定向直录班协议书》,协议中约定若未被成功录取,教育公司全额退费。曾小姐表示教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名师辅导等服务,未通过考试后也未进行退费,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北京普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定向直录费用5.5万元,三倍赔偿定向直录费用16.5万元,并赔偿其2013年11月18日至实际退款日的利息损失。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曾小姐诉称,被告普明教育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声称能够提供一对一的名师辅导,还将提供“复试公关”、联系导师和调剂专业等服务,可以保证让曾小姐能够通过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被指定学校的指定专业直接录取。但曾小姐在签订协议交费后,普明教育公司承诺的上述服务都没有兑现,最终连退费的承诺也不愿意兑现,完全是以包录取的名义骗取考研者的巨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