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7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开博山区局2017年2月份行政处罚信息,详情如下: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2 月)
填表单位:博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 填表日期: 2017年2月27日
案件类别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食品 | 1 | (博)食药监食罚【2017】08001号 | 博山开发区润通超市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博山开发区润通 |
| 张正泉 | 当事人经营含糖精钠的北京大麻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于当事人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年2月7日 | 博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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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孙刚 负责人:薛玉静 联系电话:49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