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2月9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法收回其相关品种胶囊剂《药品GMP证书》。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法收回其相关品种胶囊剂《药品GMP证书》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认证范围 | 证书 收回日期 | 收回证书 机关 |
SX20150099 |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省侯马浍南工业园区 | 硬胶囊剂 | 2017年 2月8日 |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