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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边角料当作头层品来卖 纪梵希包包以次充好 法院判决以一赔三

2016-12-29 10:57:45 每日商报

把边角料当作头层品来卖 纪梵希包包以次充好 法院判决以一赔三

2016-12-29

商报讯 (通讯员 辛成 记者 孙蓓蓓) 明明是作为边角料的剖层皮革,却当成头层品的牛皮革高奢品来卖,当了冤大头的郑先生决定向品牌方要个说法。昨天,江干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两年多前,郑先生于在杭州万象城的纪梵希专柜购买了一款女士皮包,标价15900元,皮包合格证上标注材质为牛皮革。

去年10月,他了解到这款女包有投诉,说包包的皮料是用料低端的剖层皮革,并非高档的牛皮革。他便请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对皮包进行鉴定,检测结果为,确实是牛皮剖层移膜革,而在商品标识上,并未标注“剖层”字样。

同样,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纪梵希(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杭州第一分公司也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0元。

“那么大的品牌,怎么能这样欺骗消费者呢?”郑先生很气愤,觉得这是在欺诈消费者,便将纪梵希杭州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昨天,在法庭上,纪梵希杭州分公司表示,在销售时,并不知道材质到底是不是剖层皮革,不构成欺诈。

法庭认为,根据QB/T1333-2010《背提包》第3.1分类规定,单一产品使用某类面层材料超过产品使用面层材料总面积的20%,应标注;面层材料90%以上使用皮革(头层移膜皮革除外),允许标注‘真皮’;移膜皮革、剖层皮革材质应明确标注‘移膜’、‘剖层’字样;使用多种成分复合制成的材料、其中皮革基体厚度不大于总厚度的60%,不能标注‘皮革’。

而纪梵希销售的这款皮包实为牛皮剖层移膜革,却标注为“牛皮革”,未标注“剖层”,显然不符合上述标准,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虚假宣传,构成欺诈。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法院判决纪梵希(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杭州第一分公司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消费者郑先生。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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