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朱祝何)从26日质检总局召开的2016年缺陷产品召回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截至12月25日,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230次,涉及数量617.63万件,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25%,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821%,为保障消费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图为质检总局2016年缺陷产品召回专题新闻发布会现场。)
“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开局良好。”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表示,2016年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有3个特点:一是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和认可;二是省级质检部门缺陷产品召回监管能力得到加强;三是消费品召回范围进一步得到拓展。
《管理办法》实施后,联想、惠普、崔克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主动开展了召回活动。目前,全国共有16个省级质监部门设立了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并明确了召回职能和专门工作人员。今年以来,我国共有13个省局开展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召回次数共计108次,召回数量共计71.46万件,占全国消费品召回总数量的12%。
据严冯敏介绍,《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召回的产品类别从儿童玩具、电子电器扩展到儿童用品、家具、文教体育用品、家用日用品、日用纺织品、服装和五金建材等,对消费者安全的保障日益完善。其中,2016年截至12月25日,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召回156 次,涉及数量33.48万件,涉及产品包括儿童玩具及各类童车、儿童文具、儿童服装、童鞋、儿童家具、儿童用塑料制品等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的机械物理安全方面存在危及儿童的缺陷。实施电子电器产品召回41次,涉及数量303.93万件,涉及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主要是电烤箱、电子座便器、干衣机、暖手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