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以及我公司《产品召回管理制度》,我公司决定召回2016年1月7日生产的五朵梅牌小麦面包粉,请购买该批次产品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与我公司产品召回负责人取得联系。
食品生产者的名称 | 宁夏五朵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经济开发区轻工产业园 | ||
法定代表人 | 何兰兰 | 电子邮箱 | hell@ijiadao.com |
召回负责人 | 刘春 | 联系电话 | 13519574171 |
食品名称 | 小麦面包粉 | 商标 | 五朵梅 |
规格 | 350g/袋 | 生产日期、批次 | 2016年1月7日 |
召回原因 | 卫生指标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测不合格。 | ||
召回等级 | 二级 | ||
起止日期 | 2016年4月12日至2016日5月2日 | ||
区域范围 | 电商线上 | ||
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消费者退货及赔偿的流程 | 公司遵守《食品安全法》,有责任维护安全食品,保证广大消费者权益。 召回全部问题产品。对销售的消费者全部退款处理。 |
宁夏五朵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