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秩序,近日,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
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中,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将业务培训和实战培训、推进会、约谈会、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举报检查、明察暗访检查等相结合,其中,把“明察暗访”检查工作放在议事日程,工作专班执法人员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措施,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并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着重检查内容:经营者、维修网点资质是否合法,是否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制度,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不得有外设蓄电池托架”等尺寸限值和蓄电池防篡改项目要求,对比电动自行车销售与车内合格证上整车示意图是否一致,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有3C认证和3C认证是否与实际销售一致,是否存在拆卸限速器,是否更换大容量电池,车辆是否有合格证,是否存在非法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商标侵权行为,是否有虚假宣传等。同时,执法人员宣传《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销售、维修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进货查验关,营造放心消费氛围。
开展电动自行车业务知识培训。
开展电动自行车“四不两直”检查。
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检查。
截至目前,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1265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245余份,发现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10家,查封10个品牌电动自行车225辆,立案查处8起违法案件,守牢质量安全底线。(鲁利军 陈利娟 廖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