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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把脉 定向施策—— 刍议山西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如何强化行风建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

2024-07-19 14:26:16 中国质量报

□ 郝淑贞

山西省太原市是辐射周边地区食用农产品供应的“中转舱”,食用农产品供应链长、点多、量大。近年来,由于现代化管理水平滞后,食品安全防控能力弱,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太原市市场监管局以行风建设为牵引,聚焦百姓“菜篮子”食品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各项要求,抓行风、转作风,树立服务理念,“小切口”入题,多维度“破题”。

精准防控“失分项”,以破解短板弱项瓶颈入题。近年来,太原市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开展了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创建活动。作为必考题——农(集)贸市场在评分中如何避免成为“失分项”,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先后组织召开了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意见征集会,听取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农贸市场和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以及市场经营者,近50名基层代表的意见,征集提档建议15条,深入农(集)贸市场进行实地走访调研10余次。通过多维度的深入调研、反复讨论,深刻认识到,提升大型农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水平,提高食品安全防范能力,必须提升现代化管理理念和水平,引入智能化、数字化、标准化的管理设备、技术。太原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立足职责、立足实际,精准把脉,定向施策,坚持从“第一道关口”用力,建立现代化、数字化、标准化“农副产品快检室”,用源头治理倒逼市场管理正规化,用源头施策倒逼食品末端安全监管效能化。

科学定位“发力点”,以建设标准化“快检室”破题。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聚焦食用农产品快检室建设目标,多维度发力。一是强化政策引导,详细解读《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引导市场经营企业从思想上重视食品安全。二是强化理念转变,邀请市场负责人到上海等发达地区“取经”,帮助市场经营企业转变经营观念。三是强化资金引导,筹措食品安全资金170万元,集中发力,通过购买“农批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能力提升服务”,引导太原市农贸(农批)市场投入配套资金225万余元,确保“农批市场快检室”提档升级全面启动。四是强化标准化建设,制定下发《太原市农批市场快检室规范化运行暨能力提升工作指南》《农批市场食品快检能力成效考核验收方案》,严格执行“四统一”(统一装修形象、统一建设规范、统一检测标准、统一公示结果)。截至2023年12月底,太原市农批市场快检室提档升级改造完成,检测能力大幅提升。

综合施策“工具箱”,以提升现代化市场监管能力解题。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具箱”效能,围绕“菜篮子”安全,全方位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监管能力。

一是信息赋能,建立智能化监管服务平台。依托新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开发推行“智慧农批”系统,督促农批市场积极推进“一户一码”(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码)使用落地,实现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大型商超、学校食堂、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等农产品快检信息数据录入共享,建立全市食品快检信息汇集、分析、发布、监测、预警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和共享体系,促进数据赋能、智慧快检、检管结合的现代化食品监管能力提升。

二是监“检”联动,建立闭环化监督管理机制。推动食品抽检、食品流通、执法检查等多部门联动,建立快检与监督抽检、执法检查的横向联动机制,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非食品物质等重点安全性指标和农批市场快检疑似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检测项目,推行“快速检测+监督抽检+执法检查”协同闭环监管模式,大力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发现率和准确率,力争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搭建平台,建立规范化共用互认检测结果“通行证”。按照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可控、去向可查”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河西、九州、屯汇、丈子头等7大农批市场实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报告”一证互认通用机制,减少食用农产品重复检测,实现快速入市,提升了经济效能。

四是强化督导,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全链条工作机制。统筹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力量,在源头上,以批发市场为重点,严查不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职责,不开展食品快检、不公示快检结果、不规范实施快检、出具虚假检测证明等行为。在末端上,督促指导集中统一采购食品的学校及托幼机构、机关单位或企业,在采购食品时向进货单位索取《承诺达标合格证》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或批发市场开办方出具的《农产品快速检测合格证明》等证明;对进货查验义务履行不到位的超市、餐饮企业、学校食堂,且在监督抽检中存在农兽药残留超标等情况,将依法严厉惩处。

五是压实责任,建立快检问题处置工作机制。与公安等部门联合设立农批市场工作站点,专人进驻,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探索建立监检呈阳性食品处置流程,强化对问题产品的监管与处置,并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承诺书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自我承诺的形式,对不合格产品实行自我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并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最大限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作者系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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