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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试行社会监督员伴随式监管制度

2024-03-19 14:36:47 中国质量报

河北邢台试行社会监督员伴随式监管制度

本报讯 (李 健 记者徐东周)近期,河北省邢台市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试行社会监督员伴随式监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实现了“阳光监管”,社会效果显著,获得抽查企业的一致好评。

随机抽取现场监督。邢台市在“双随机”检查之前,由检查实施机关邀请邢台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现场观摩,监督检查实施机关通过抽查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过程,确保“双随机”抽查随机不随意,公平公正。

实地检查伴随式监管。邢台市试行社会监督员伴随式监管,即抽取检查对象后,由司法行政部门抽选社会监督员,进行全程“伴随式”监督执法检查;社会监督员严格按照《邢台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法》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着装、亮证执法、文明用语、全过程记录以及现场制作法律文书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同时,在实地检查中向企业发放明白卡,告知企业此次检查的参与部门、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相关事项,进一步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

检查结束督查回访。抽查任务结束后,由检查实施机关通过抽查平台调取抽查数据进行督导,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查对象进行回访,掌握基层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检查人员是否进行了实地核查,检查过程中是否履职尽责,检查结果是否按时进行了公示等情况,让执法检查更透明规范。

推行随机抽查全过程监督,实行“阳光监管”,进一步确保了“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据悉,2023年,邢台市聘请监督员600余名,开展“伴随式”监督90余场次,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检查中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确保了执法检查的规范有序,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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