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特种设备>>

“1·30” 高坠事故后评估报告披露 上海万梯工程有限公司被罚30万元

2024-03-19 13:17: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网站披露了上海万梯有限公司“1.30”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后的评估报告。

(图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网站)

报告显示,2023年1月30日夜间22时20分许,上海万梯工程有限公司在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电梯维修作业时,发生一名工人从电梯轿厢顶上坠落死亡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黄浦区应急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据《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权黄浦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牵头单位的批复》(黄府发字[2011]5号)的授权,成立“1.30”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

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害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分析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对有关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及对事故整改和措施建议。

事发电梯使用单位为海鸿福船物业,设备注册代码 3110xxxxxxxxxxxx70004,设备类型: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2022年3月15日经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年检合格,已出具《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定期检测报告》(报告编号:TNSH712022003601,下次检验日期2023年3月,事发当时电梯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姜某波 (死者) 经专业考试合格后,由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项目为电梯修理,有效期至 2025年4月,具备电梯维修专业资格。

万梯工程公司与姜某波于 2021年7月1日签订了“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劳动用工关系确立,姜某波在进万梯工程公司之前已在江南造船大厦担任电梯维修工,从2021年7月1日起,万梯工程公司就地任命姜某波,驻点维护维修保养江南造船大厦的12台电梯。

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显示,死者姜某波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电梯维修作业未向物业和公司报备,夜间一人在存在坠落风险的电梯轿厢顶上作业未采取坠落保护措施,直接引发该起死亡事故的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已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万梯工程公司对外派电梯维修工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在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力,对外派驻点工作人员维修作业前应及时报备缺乏切实管理措施和有效管理手段,导致姜某波独自一人夜间特殊工种维修作业时无现场安全监管和人员防护,应承担该起死亡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应急管理局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万梯工程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

海鸿福船物业对驻点电梯维修人员的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对第三方工作人员电梯维修作业前应及时报备疏于管理,导致姜某波独自一人夜间特殊工种维修作业时无现场安全监管,物业负责人对承包单位万梯工程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应对本起死亡事故的发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区应急管理局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对海鸿福船物业负责人处以罚款上一年度个人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行政处罚 。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环保、健康、安全都要有 全新雅阁e ...

  • 长安第二代UNI-V 用技术实力打 ...

  • 车企品牌:加速布局高端化  品质支 ...

  • 支付服务:增强包容性 提升便捷性

  • 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 问题莫“跟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