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巩固“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切实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确保禁用“生鲜灯”措施落到实处,近日,黑龙江省丰林县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开展“生鲜灯”回头看专项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生鲜肉、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按照要求撤掉红光、绿光、黄光、混合光源的“生鲜灯”并更换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接近自然光的照明设施等。针对检查发现部分经营户在普通光源上加盖红色塑料袋变通使用“生鲜灯”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整改。同时,向辖区内生鲜经营户及商超发放《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提醒告知书》,讲解相关政策,让商户更加了解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3户次,发放宣传材料23份,现场拆除“生鲜灯”2个。
下一步,丰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购物环境。(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