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盘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办了一批食品领域违法案件,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督促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盘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办某米线加工店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案
2023年6月29日,昆明海关技术中心受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到盘州市某小吃店、盘州市某餐馆开展食品监督抽样。经检验,盘州市某小吃店、盘州市某餐馆经营的米线不合格,即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汁)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7月25日,盘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将上述两餐馆抽检不合格米线的检验报告送达其经营场所,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取证,并主动交代违法添加行为,未产生消费纠纷,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盘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