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盘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办了一批食品领域违法案件,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督促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盘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盘州市某百货经营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3年7月17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盘州市某百货店经营的味精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谷氨酸钠项目不符合GB/T 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8月15日,盘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资料,当事人对执法人员送达的《检验报告》及检验结论均无异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已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盘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