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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责任 建体系 聚合力——黑龙江伊春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的经验做法

2023-12-26 15:45:52 中国质量报

压责任 建体系 聚合力

——黑龙江伊春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的经验做法

□ 徐广林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伊春市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一、落实党政同责,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伊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多次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调研和检查。

该市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以上率下带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高质量完成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工作,二季度、三季度督导完成率均为100%。

该市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制定食品安全督促落实、通报约谈等多项工作制度。将食品安全作为重大部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政同责工作考评体系,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构建起党委政府负总体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相关部门承担协管责任、社会各方协同共治的食品安全“五位一体”责任体系。

二、聚焦重点环节,全力构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一)着力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伊春市受污染耕地全部采取优化施肥、种植结构调整等技术措施;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检查生产主体659家次;完成农产品定量监测1234批次。

(二)着力强化食品生产安全管控。开展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肉制品、调味品等森林食品安全监管,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原料采购、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管控。截至目前,累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401家次,生产加工小作坊586户次,发现问题73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实施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治理。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考,261家食品流通企业的275名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参加考核。对该市中小学校及周边264家食品销售单位进行风险分级管理。建立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台账和问题清单,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1259家次,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的,立案查处4起。

(四)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院、机关等食堂为重点,严抓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严格环境卫生和过程监管、严管集中用餐承包经营行为、严惩违法违规食品经营行为。开展餐饮环节反食品浪费工作,发布制止餐饮浪费倡议书及印制发放提示语、海报等1万余份,以醒目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检查发现存在餐饮浪费行为的餐饮服务经营户19户,立案13起。

(五)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突出问题风险隐患排查,共检查特殊食品经营主体1312家次,发现问题5个,已全部整改。同时,定期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风险会商会议,充分运用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一库四联”信息监管平台,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视频巡查。此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该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特殊食品经营者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82.29%。

(六)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粮食收购期间巡查督导,严把入库质量关。截至目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共收购入库政策性粮食11万吨,做到了收购粮食质量“一车一检”、入库粮食食品安全“一固定形态一报告”。按每次抽查不少于库存量30%的比例,开展政策性粮食春、秋季质量抽查,共抽查库存粮食24万吨,合格率为100%。

三、加强长效治理,凝聚“食安伊春”共治共建合力

(一)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成立伊春市森林食品产业工作专班,印发《伊春市森林食品专班工作方案》《伊春市森林食品专班任务分工》等文件,统筹推进森林食品产业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同时,开展网格化包保,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深入重点企业开展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二)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引领。围绕“为民办实事”、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产业发展等工作,稳步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共完成酒类、罐头食品、水果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企业标准备案92个。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36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6个。

(三)强化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坚持广泛覆盖,聚焦高风险食品品种、项目和区域开展抽检。截至目前,已完成监督抽检1199批次,问题发现率为1.1%。食用农产品抽检完成716批次,问题发现率为2.3%。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统领,重点打击食用农产品领域多发性“潜规则”、食品非法添加以及餐饮环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违法犯罪活动。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食品犯罪案件1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罪名均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制发检察建议1件。两级法院共审理食品安全类案件10件,目前已审结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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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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