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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2023-12-26 15:45:16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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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绵阳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将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融入日常监管检查,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现发布一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一、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城新区分局查处某餐饮店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案

2023年1月15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城新区分局接到投诉称绵阳科技城新区上马社区某餐饮店设置包间最低消费,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点餐区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员以诱导点餐方式变相实施包间最低消费的营销模式。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城新区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盐亭县凤灵街道某包子店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7日,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盐亭县凤灵街道某包子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对消费者提示说明引导其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盐亭县云溪镇某冒菜店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7日,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盐亭县云溪镇某冒菜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对消费者提示说明引导其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

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紧密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及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加大制止餐饮浪费的宣传和执法力度,推动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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