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场所照明设施,近期,江苏省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丁堰分局开展“生鲜灯”使用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行动聚焦农贸市场、卤菜店、商超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重点检查场所内食用农产品、生鲜肉类销售区域或摊点的照明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各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改,禁止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或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感官认知的照明设施。
截至目前,丁堰分局排查辖区内相关商铺、超市及畜禽肉类、果蔬经营户12余家,劝导经营者自觉更换正常光照设备,目前发现不合格“生鲜灯”使用商户3户,均已督促尽快整改。
下一步,丁堰分局将持续加大宣传及监管力度,坚决杜绝“生鲜灯”,维护食用农产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佘远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