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黑龙江省伊春市:重拳出击强化执法 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2023-12-25 14:52: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市公安局移送的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违规销售药品的案件交办通知书,迅速反应,第一时间进行案源登记并开展核查工作。

image.png

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购进的药品氨酚曲马多片随货同行单一张,该药品未登记在购进记录和处方药销售记录中,当事人未提供出该药品的处方凭证。经调查,2023年7月1日以后,该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在销售药品氨酚曲马多片的过程中,未进行登记造册、未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备案,无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也未向购药人索要处方及实名登记信息,且每次销售的数量都超出正常数量。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曲马多复方制剂等药品管理的通知》,曲马多复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年7月1日起,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再购进曲马多复方制剂,原有库存产品登记造册并报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售完为止。该药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严重,目前已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下一步,伊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督促药品经营主体认真履行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防药品安全风险,让违规经营行为无所遁形,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辽宁省北票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民生领域 ...

  • 以“热爱、超越、臻善”践行梅赛德斯 ...

  • 以“豪华”定义“豪华” 全新梅赛德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对食用农产品 ...

  • 河南省方城县市场监管局将快检车“开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