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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220号建议的答复

2023-12-13 14:19:45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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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220号建议的答复

马新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立法、执法,促进激光装备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尽快出台光辐射安全国家强制标准,对提高激光装备生产制造安全性,促进激光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建设性意义,我们高度赞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织密筑牢安全标准网,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是为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范围、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监督的管理部门以及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进行处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依据。

二是1987年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激光产品安全 设备分类、要求》(GB 7247—1987,等同采用IEC 60825),分别于1995年、2001年和2012年进行了3次修订,并以该标准为基础发布激光产品安全系列国家标准。目前强制性国家标准《激光产品安全 第1部分 设备分类、要求》(GB 7247.1—2012)仍现行有效。此外,为适应激光加工设备对激光安全标准的需求,于2001年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激光加工机械 安全要求》(GB 18490—2001,等同采用ISO 11553),2017年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清理整顿要求,该标准转换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机械安全 激光加工机 第1部分 通用安全要求》(GB/T 18490.1—2017),并以该标准为基础发布激光加工设备安全系列国家标准。上述2个系列国家标准为我国激光安全基础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也为激光产品的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3号)要求,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启动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光辐射安全技术规范》研制工作,就光辐射安全、安全控制等方面提出通用要求。该标准目前处于技术审查阶段,预计将于2023年内完成报批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光辐射安全技术规范》发布,同时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标准发布后的宣贯工作,对行业和地方市场监管、标准化主管人员,相关发光产品生产和用户企业人员等,进行系统的光辐射安全培训,积极推动《光辐射安全技术规范》的贯彻实施,以标准化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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