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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发生叉车事故 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罚

2023-11-22 17:06: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应急管理局披露了龙游小南海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5·21”叉车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报告显示,2023年5月21日13时30分许,位于龙游县小南海镇的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厂区发生一起叉车事故。

(图源: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5月24日,龙游县成立了由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龙游县应急管理局、龙游县公安局、龙游县总工会、小南海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的龙游县“5·21”叉车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事故相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查清了有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事故相关企业、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单位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落到实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为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对此,事故调查组给出相关处罚建议。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未能保证叉车安全运行,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理。建议对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给予行政处罚。

通过查询获悉,2023年10月23日,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0元的处罚决定,对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处50709元罚款,上缴国库;三、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张某),吊销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资格。

(图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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