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万伊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通告(2023年第4期)
湖北万伊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暂停经营期间,企业一律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需恢复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按照《湖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管理规定》通过药品GSP符合性检查。
为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企业信息予以通告。
附:申请暂停药品经营企业名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经营方式 | 注册地址 |
1 | 湖北万伊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鄂AA0270237 | 批发 |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38街坊八大家花园45号楼20层200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