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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规定期限进行电梯维保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被罚1万元

2023-10-17 11:28: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网站披露,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超过规定期限进行电梯维保的行为不符合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六条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10000元。

这已经不是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今年第一次被处罚。此前该公司还因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等原因被罚。

(图源:信用中国网站)

公开资料显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负责人为王小军,企业成立于2008年03月28日,经营场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999号中侨中心A座2218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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