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陕西省铜川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制止餐饮浪费、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军服、茶叶过度包装、药品安全巩固提升等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为进一步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铜川新区某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3年2月28日,铜川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收到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转来案件移送函,函称该局在处理投诉时,发现铜川新区某商店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2023年3月1日,铜川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店收银台后方货架下发现放有2023年2月28日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铜市监新食〔2023〕21001号)所登记物品,并由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封条封口,执法人员对上述物品拍照留证。经查,铜川新区某商店作为食品销售者,将共计超过保质期的35根火腿肠(香肠)陈列于经营场所的销售货架上,至2023年2月28日执法人员检查时,火腿肠分别超过保质期81天、77天、76天、71天;清伊坊牛肉风味香肠超过保质期77天,且该店将8根超过保质期77天的火腿肠于2023年2月27日销售给一顾客。本案货值金额83元,该店于2023年3月13日已退还2023年2月27日销售给顾客的超过保质期的8根火腿肠货款。另查明,该店营业区内所经营食品均为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显示有效期至2022年5月26日。该商店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三十五条之规定。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给予该店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火腿肠35根,并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铜川新区某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3月20日,铜川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对铜川新区某店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西凤酒六年陈酿(28盒)、西凤酒十五年陈酿(5盒)涉嫌商标侵权。经查,该店无法提供上述白酒的购进票据和供货商资质证明资料,并经鉴定,该店销售的上述白酒侵犯了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该店没收侵权商品白酒33盒,并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铜川新区某商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6月5日,铜川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对铜川新区某商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内待售的西凤御藏酒2盒、五粮液4盒涉嫌商标侵权。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白酒的购进票据和供货商资质证明资料,并经鉴定,上述白酒侵犯了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该商行没收侵权商品白酒6盒,并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刘某某销售假药案
2023年5月19日,王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投诉,称2023年5月18日晚8点左右在铜川市王益区某成人用品店购买六盒勃龙伟哥总价三百元整,吃过之后出现头痛,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并提供了涉案产品。经查,勃龙伟哥的标签、说明书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定义。经认定,定性为假药。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王益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2023年6月6日,已将此案移送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侦办。(来源:铜川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