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支持手机移动端填报吗?
支持。申请人可下载“浙里办”APP,登录后在首页搜索“市场监管业务办理”进行企业开办(合并名称自主申报)申请,或进行企业名称开放查询。
七、涉及前置审批的名称怎样申请,也不需要到窗口办理预先核准吗?
不需要。首先申请人应当了解有关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的要求,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在办理企业开办时,需要选择明确的经营范围条目,系统可以自动校验,当出现与前置审批事项相关词条时,会提示申请人应当进行名称预先登记,名称预先登记也不需要到登记窗口,从名称申报系统自主申请即可办理。
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预登记名称,发放《自主申报名称预留告知书》,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可自行下载,名称保留期6个月。
八、名称自主申报查重通过,为什么还会被退回?
登记机关对自主申报通过的企业名称,依法进行管理,发现有明显违反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不适宜企业名称,及时告知申请人变更名称。申请人拒不变更的,不予办理登记注册。对于自主申报查重通过的名称,登记机关还要进行人工复核,人工复核不通过的,有权退回名称告知申请人变更。
九、名称自主申报复核通过,是否向申请人发送短信?
目前,复核不通过,申请人能收到短信,复核通过的,不再给申请人发短信。考虑到名称自主申报的复核功能是存在于整个设立环节,企业设立核准后复核功能自动结束,因此,复核通过的,不向申请人发送短信。
十、名称自主申报复核不通过,申请人能否修改后提交?
除因企业名称不符合相关规定被驳回外,若因行业代码、经营范围、投资人等信息填写有误而退回的,原申报信息不会清除,申请人可以在原基础上修改后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