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标准 提升能力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京津冀蒙四地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培训
本报讯 (记者 徐建华)《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以下简称《补充要求》)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及时掌握新的技术与管理要求,提高资质认定工作水平和专业领域监管能力,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期组织开展了京、津、冀、蒙四地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和监管干部文件解读培训,共200余人参加。
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1月4日发布《补充要求》,在遵循依法合规、利企便民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补充和完善相关条款要求,对机动车检验相关改革要求予以明确和落实。原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15年9月24日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同时废止。
此次培训邀请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工业品处负责同志介绍了《补充要求》的编制背景和变化情况,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相关文件起草专家就《补充要求》中检测条件、场所、设施,主要技术要求、检验流程及方法进行讲解并现场答疑。通过培训,进一步统一了京、津、冀、蒙地区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标准,明确了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范围,提升了资质认定评审人员和监管干部业务水平,为《补充要求》施行后顺利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下一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还将组织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负责人专场培训。
据悉,2023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机动车检验机构为重点,会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规范检验行为,优化车检服务,严厉打击降低检验标准、篡改检测数据等违法违规问题,解决好公共服务领域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