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月3日,安徽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二十五条,说明了法规制定的意义、目的和适用范围,规定了餐厨垃圾的定义,厘清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对餐厨垃圾的产生、收运和处置等全环节管理均作了细化规定,并就贯彻落实《条例》中的行为明确了表彰奖励和处罚追责等激励考核机制,对今后滁州市做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对市场监管部门在餐厨垃圾管理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包括对容易混淆和扯皮的交叉事项进行了厘清,例如《条例》第四条阐明:“城市管理部门是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查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中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商务部门负责督促餐饮企业按规定做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而在此之前,这些职责在各地区的主管问题常常比较混乱,各说各话,以致责任不清、相互推诿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条例》的公布并施行,将在法规层面上对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做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通讯员 徐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