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3年春节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内容如下: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和节日消费环境,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现对春节市场的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价格政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自觉维护节日期间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禁趁春节及疫情期间在成本未显著增加的情况下大幅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或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医疗机构、药店及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价格秩序。
五、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原县市场监管局将在春节前后集中对年货市场销售和服务主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一是集中整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二是集中整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以及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附加不合理条件、搭售及捆绑销售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销售或提供服务时使用假冒伪劣商品的质量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是重要民生商品、农副产品、高端白酒、旅游服务、交通运输和电商平台等行业领域。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五原县市场监管局将在春节前后集中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哄抬价格、虚假宣传、网络交易不正当价格行为及销售假冒伪劣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的违法行为,维护价格秩序,守好质量安全底线。专项行动期间,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予以曝光。
各市场主体和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内容,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请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和监督市场价格行为,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留存票据等证据资料,并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2023年1月3日
(通讯员 徐凤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