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根据《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新冠药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强新冠药品质量监管,山东省莒南县朱芦市场监管所对辖区药品使用、经营单位开展了巡查监管工作。
执法人员先后对朱芦镇10家零售药店开展了巡查工作,以疫情防控药品为重点品种,深入排查各单位是否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购销渠道关、存储养护关、药学服务关,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落实药品拆零质量管理制度和销售操作规程,是否做好拆零记录等情况。
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现场告知各零售药店负责人,药品经营过程中一定要负起主体责任,对各自药店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药品质量管理,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用药宣传,促进消费者树立合理用药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购药,避免盲目用药造成不合理的用药风险和药品浪费。(崔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