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2日,内蒙古《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兴署办发〔2022〕61号)正式出台。
明确工作目标。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统筹药品安全和产业发展,加快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和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更好满足全盟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需求。
确定重点任务。包括加强风险管控、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提升稽查办案效能、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健全药物警戒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夯实基层药品监管基础、支持中药(蒙药)发展10项重点任务。
完善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治理机制、强化保障支持3个方面完善了保障措施。
内蒙古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将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形成药品安全治理合力。(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