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内蒙古扎兰屯市颁发第一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营业执照

2022-11-07 15:48: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我早就想变更经营者了,但之前只能注销再重办,流程比较复杂,最近有新的法律法规发布了,省去了很多流程,真的可以变更了,太方便了!”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经营者吴某兴奋地说道。

11月2日下午,内蒙古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颁发了第一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营业执照,这也是自《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施行后颁发的首张营业执照。

据了解,首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营业执照的颁发,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施行后落地成效的重要体现,解决了目前“个转企”和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存在的手续复杂问题。如个体经营者变更由原来“先注销、再设立”改为“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实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简化手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保障经营者的无形资产,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打造“百年老店”。《条例》自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基础上制定而来,更加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更好解决其面临的问题,体现了国家对广大个体工商户的关心关爱。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发布施行,是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扶持、加强引导、依法规范的重要举措,为个体工商户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下一步,内蒙古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持续做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为个体工商户及广大市场主体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经营者,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赵静 矫明军)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充分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

  •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坚持质量为 ...

  • 中检上海携手得物App开展全方位鉴 ...

  • 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对超市开展现 ...

  • 沾临黄河特大桥路面沥青摊铺全部完成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