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压实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风险隐患,切实守住药品安全底线,近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召开2022年柳州市药品安全责任约谈会。
会上详细解读了《药品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的重点内容,就辖区药品零售企业2022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执行情况、柳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零售环节专项检查等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点评。
会议强调,药品零售企业要进一步发挥疫情防控监测“哨点”作用,严格执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劝导就医、疫情监测、及时报告等各项防控制度;用好“八桂药店”系统,做好购药人员登记管理,建立发热病人“早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销售情况监测和登记上报责任。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零”销售上报企业的监管,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等现象;对未按要求履行防控责任的零售药店,采取约谈、整改、曝光等方式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弄虚作假或屡教不改的,坚决责令其停业。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打击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问题相结合,持续强化药品监管,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梳理,筑牢药品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通讯员 林晓丹)